对于陆敏宜这样既懒又畏寒的人来说,这样的天气就给了她理直气壮窝在家里的理由。
“在家里待着也好,反正俊俊赚的钱养你们两个人也足够了。”
“嗯嗯,知道了,妈。”陆敏宜有些无聊地地应和着电话那头婆婆的话。
从她辞职到现在两个多月了,沈母几乎每天都给她打电话,一方面是安慰她,陆敏宜刚为前公司拿下一个项目,前脚领导夸她年少有为,后脚就让自己的外甥女空降顺便认领了她的功劳,做上了陆敏宜本该升职的位置。陆敏宜多年来积攒的不爽一下子爆发,直接写了两份邮件发到大boss的邮箱里。
一封检举,一封辞职。
毕竟就她所知,那个空降兵的野鸡大学毕业证都是家里托关系给她办的,大老板再怎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也不会允许这样的绣花枕头做上领导层的岗位。
另一方面,没了工作,沈母虽然心疼陆敏宜被领导欺负,但也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。
陆敏宜从大学毕业后就进了这家公司,工作这三年多以来,整个人看着就憔悴下来,沈母看着心疼得不行,偷偷找沈隽说过几次,倒不是让陆敏宜在家相夫教子,而是让儿子想个办法,让陆敏宜不这么累。
“要不找找小宜的领导,请人家吃个饭。要不就把小宜弄到你的公司,这样轻松。”
这是沈母的原话。
沈母是从陆敏宜还在她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和陆家做上下楼邻居的,算是看着陆敏宜长大的。前十几年她和陆家关系不是很亲厚,但陆家对陆敏宜怎么样她还是看的清楚的。
后来陆家出了事,邻居看她一个小姑娘不容易,经常照顾她。沈母常年在家无事,对这个小姑娘帮助也是最多的。后来,关系越来越近,几乎是把陆敏宜当作自己的女儿了。
沈母还在说着,陆敏宜先坚持不住了,撒娇跟沈母说道,“妈妈,我知道了,沈隽好像回来了,我不跟你说了,我们说好了,晚上去吃火锅。”
当年陆家出事,陆敏宜虽然幸存,但脑部受到冲击,记忆受损,再加上她亲生母亲活着的时候也没对她多好,所以对于陆敏宜来说,十年如一日对她跟亲生女儿的沈母更像是她的亲妈,所以说话并不像一般的婆媳那样生疏避讳。
挂断电话,长舒了口气,陆敏宜向后一仰,把上半身瘫在沙发上,旁边趴着的萨摩耶见状,把头放在了主人露出的肚子上,还舒服的蹭了蹭。
陆敏宜摸摸狗头,掏出手机给沈隽发信息。
呼噜噜:小哥,什么时候回来呀?[星星眼]
SJ:到楼下了,很快。
呼噜噜:好的。[乖巧]
陆敏宜心满意足的撸了一下狗头,从沙发上挣扎着起来,去衣帽间挑衣服了。
不多时,门口传来响动,萨摩耶的鼻子动了动,似乎是闻到了熟悉的气息,欢快地摇着尾巴去了玄关处。
沈隽开了门,一下就看到眼巴巴看着他的萨摩耶,一边换鞋一边空出一只手摸摸狗头。
“毛毛,妈妈呢?”
毛毛转头看看卧室,再转头看看沈隽。
沈隽把手里的东西放到客厅桌子上,先到旁边的洗手间洗了下手,然后打开卧室门。毛毛也跟着挤进来。硕大的狗头塞进狭小的门缝一下子瘪下去,伸进来之后又一下子蓬松起来。
陆敏宜转头就看到这一幕,不由得笑了笑,然后拿着手里的大衣,比划着问沈隽,“阿隽,这件怎么样?”
沈隽仔细看了看,然后点头,“好看。”一边往里走一边又补充道:“我老婆穿什么都好看。”
陆敏宜喜滋滋的,想了想,又放下手里的羊绒大衣,拿起了一件羽绒服。
火锅店味大,羊绒大衣沾上不好清洗。
沈隽接过衣服,跟在陆敏宜的后面。陆敏宜出了卧室门,就看到桌子上的袋子。她转头看了看沈隽,然后捞过桌子上的袋子。里面是一只烤红薯。
“路上看到有在卖的,就给你买了,先垫垫肚子。”
沈隽把衣服搭在沙发上,拿过烤红薯,开始剥皮。
陆敏宜又坐在了刚才的位置,画个简单的出门妆。
描完眉,陆敏宜顺手用笔杆敲了敲旁边挨着的大狗头,“毛毛,火锅店不让宠物进去,下次带你出去好不好。”
毛毛晃了晃头,把下巴放在陆敏宜的膝盖上,这是愿意的意思。
陆敏宜穿好衣服,接过沈隽剥好的红薯,“我们走吧。”
沈隽拢了拢陆敏宜的衣领,牵着她的手出门。
……
陆敏宜坐在车上,一边啃红薯,一边看着车窗外的高楼大厦,灯火通明,熟悉又陌生。她这才猛地反应过来,自从辞职,自己已经很久没出来了。
“待会吃完饭去看电影?”沈隽仍旧专注地盯着前方。
陆敏宜歪头看了看自家老公。他们家是有私人影院的,以前她说要去外面看电影,他还不太乐意。
“那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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