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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总裁的贴身小职员. 章节目录 第三百四十四章:往事再提,人生风雨(第1页/共2页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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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田江听了袁三泰的劝,他们主动找到了鼎爷,加入了鼎爷的帮派“飞龙”成了这个组织里的一名小喽哆。有了依靠,田江他们在城市广场渐渐的站稳了脚,把其他做洋垃圾生意的对手一点点的挤走,成了那一片最有名的倒卖外国服装的倒爷。

    鼎爷很欣赏田江,有心提拔他,于是经常带着他出入各种场合,慢慢的把一些帮派的生意交给他,那时候的田江,年轻气盛,拳脚生风,胆大心狠,于是有了江湖称号,田哥当时的风头很劲,许多小帮派的成员看到他都要躲让。

    袁三泰当然跟着粘了很大的光,他是田哥的小舅子,这层关系让他在游走的时候如鱼得水,他的脑筋很好用,嘴也很好用,于是他也有了很好的发展机会,各种歪门邪道的生意都要占一股,袁三泰很快就有了不菲的家底,而且远远超过了田江,因为田江对于金钱的概念远不及他。

    田江为人豪爽,做事情赏罚分明,又做了几件帮里人人称道的大事,所以人人都很佩服他,拥戴他。鼎爷没有儿子,就想认了田江做干儿子,以后继承自己的位置,这件事大家都看在眼里,也没有人有异议,大家都觉得跟着田江,不会吃亏,他对自己兄弟相当耿直大方,很有梁山泊晁盖晁天王的风范。

    那时候的社会风气其实不是很安定,特别是港片古惑仔什么的,让大陆这些混社会的大哥们打开了眼界,他们不再是小打小闹,而是学着把一些模棱两可的生意做得像正规行当一样,不像以前,提把菜刀乱砍就叫黑社会了,而是形成一个比较有规模,有组织纪律的集团公司一样的群体,不再靠收保护费,在街头火拼来抛头颅,洒热血,他们一个个衣冠楚楚,人模狗样,从外观上看,都是正经八百做生意的老实人,实际上,做的生意都是打法律的擦边球,但是载体看起来倒是很规矩。

    于是,他们开酒吧,舞厅,卡拉ok,在这些黑夜掩护下的场所里做着一些肮脏的,地下的交易,而且各个帮派开始垄断整条街道的生意,暗地里形成一个严密的组织,分工明确,有很多部门,财务,人事,领导者需要做的工作还是很多的。

    田江当初刚刚入会的时候,他是想着明哲保身,清者自清,只要控制好自己的言行,既不得罪这些黑社会组织的成员,又可以做自己的生意,只要不去祸害老百姓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但是江湖深似海,哪里像他想象的那么单纯,只要一踏进去,就很难抽身,他只是凭借自己的一厢情愿才进了这个泥潭,根本没有想到会越陷越深。

    刚开始,他发现自己加入了飞龙以后,倒腾洋垃圾的生意确实好做多了,没有人来查他的底子,也没有小混混前来骚扰,他和袁三泰分工明确,一个负责拉客,一个负责买卖,每天都抱着现金回家,他高兴得不得了,心里想着加入帮派也就是个说法,实际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,不过是卖点死人衣服,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,既然有人需要,自己就提供服务,这也没什么,很正常的社会经济而已。

    袁晓红不知道他和袁三泰加入了社团,她为田江高兴着,每天都有钱进账,比在工厂上班的时候挣得还多,这样下去,很快就能有自己的铺面,到时候就去广州进货,正儿八经开个服装店,自己做老板娘,田江和袁三泰负责进货,这样的话,弟弟很快也能买房买车找个好老婆了,对父母也能尽到赡养的义务,多好啊,她开始幢憬着结婚,生子,当妈妈,然后好好教育孩子,让他健康成长,读书,读大学,读硕士,读博士,娶媳妇,生个大胖孙子。田江看到袁晓红的脸上一片喜色,也很开心,是啊,等有了铺面,就能有稳定的收入,到时候就可以风风光光把袁晓红娶过门了。

    但是,就在田江为自己的决定感到高兴的时候,鼎爷召见了他。

    这天,鼎爷要去跟一个外地来的帮派进行交易,那个帮派的成员打劫了一批珠宝,需要销赃,这批货分量大,价钱高,鼎爷要亲自去接货,但是他需要一个新人跟他一起去,他不希望每次都带着同样的几个人,这几个人跟他的时间长了,公安局里都有记录,如果有一个出了问题,就会引出跟踪的警察,他要带一个没有档案的,干净底子的人一起去,他第一个就想到了田江,因为他看人的时候目光如炬,冷静,身手又好。

    鼎爷派人找到田江,告诉他要去拿一批外地来的走私烟,准备带一个靠得住的人。田江根本没想到会是贼赃,那时候,走私香烟也是很正常的,属于暴利,他也有耳闻,这种买卖很多人都会做,田江的心里,只要不杀人放火,逼良为娼,贩卖人口就不算什么大事,走私香烟也就是没有给国家交税而已,死不了人,再说他自己也抽烟,根本不觉得烟草需要被控制,他这个人读书比较少,很多国家法规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田江上了鼎爷的车,在出发前,鼎爷给他制定了一身行头,黑色西服,白色衬衣,黑色墨镜,看起来就很像一个保镖,而且他身材高大,穿起来也是仪表堂堂,不像那个小舅子袁三泰,穿着龙袍也不像个太子。鼎爷看着他,觉得很满意,想着今天就能让这小子下了水,他意味深长的笑着,眯着眼睛点点头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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