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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手 章节目录 第四百一十六章 侵权(第2页/共3页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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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分,犯肆的妻子在外面有人,涉及的主体是犯肆的妻子,不是犯肆,犯肆无权追究。第三部分,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,欧阳,你在帮别人养孩子吗?”

    欧阳逸道:“没错,我在帮我老婆养孩子。”

    曹云:“也是你的孩子,怎么能说帮呢?”

    欧阳逸道:“哦,用词不当,应该是我协助我老婆养孩子,也可以说,我协助别人养孩子。”

    曹云道:“帮,帮助,帮助别人。这词是指在帮助人知情的情况下,对别人进行协助和帮助,称之为帮。”

    令狐恬儿:“反对辩方咬文嚼字。”

    桑尼:“反对有效。”太无耻了,本法官看不下去。

    曹云道:“OK,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,请问说明过这个孩子的身份吗?有说名字吗?有指出是犯肆的孩子吗?”

    令狐恬儿:“难道犯肆还会帮其他人养孩子?”

    曹云:“你的帮是狭义的帮,我的帮是广义的帮助。以九年制义务教育来说,学生并不会赚钱,支持义务教育支出的自然是成年人。我缴纳的税有部分是流向了义务教育支出,鉴于我现在还没有孩子,我也可以说我在帮别人养孩子。”

    九尾终于开口:“请辩方注意,犯肆的妻子在外面有人,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,这是一句话,用的是逗号。说明了因果关系,只从普通人的定义上理解的话,可以知道指的是:犯肆的孩子不是犯肆亲生的,这违背了事实,属于捏造并且传播,符合诽谤罪特性。”

    桑尼鼓掌:“很有道理。”

    草!曹云看了桑尼一眼,道:“好吧,就算对方说犯肆的孩子不是犯肆亲生的,那么被诬陷的人是犯肆的孩子,仍旧不是犯肆。据我所知,现在犯肆的孩子和母亲一起居住,母亲是犯肆孩子唯一监护人,请问犯肆有什么资格代表自己的孩子?”

    九尾道:“因为这句话攻击的主体是犯肆。”

    曹云反问:“你认为这句话中,犯肆是最大受害者,还是犯肆的妻子是最大受害者?”

    桑尼:“强词夺理。”

    曹云:“我是讲法律的。”

    夫妻虽然结婚,但是都属于独自个体,妻子被伤害,丈夫不能代替追责,应该由妻子进行追责。原因是妻子不是丈夫的财产,丈夫没有这个权利,除非受到妻子的委托。委托有没有法律效力,还要看具体情况。孩子情况也一样,区别在于父母有监护权,但是犯肆和妻子离婚,孩子监护权归犯肆妻子,犯肆没有资格代替孩子提出诉讼。

    曹云没有扯淡,帖子攻击的目标是犯肆妻子,意图嘲笑犯肆。以诽谤来说,受害者是犯肆妻子和犯肆的孩子。但这个帖子符合对犯肆的侮辱罪,即使犯肆的孩子不是亲生的,这个帖子也侮辱了犯肆。

    用这个帖子来打诽谤罪,控方是严重失分,并不算曹云狡辩。这个锅应该是令狐恬儿,令狐恬儿没有分清楚侮辱罪和诽谤罪之间的区别。

    诽谤有一个硬条件,那就是捏造。侮辱罪和捏造无关,比如A捏造一个事实诽谤B,C将此事传播,导致B声誉、人格受损。那A为诽谤罪,C为侮辱罪。假设A私下和C聊天时,说B的坏话,其中包含捏造的事实,C进行传播。C就涉嫌侮辱罪,A没有诽谤罪,因为A没有进行散布。只和C一人说,不属于散布。

    九尾经验丰富,道:“对不起,我这边要更改一下,这帖子是对犯肆的侮辱。也就是侮辱罪。”

    曹云和欧阳逸商议过,侮辱罪没法打。不仅是这帖子,巨量攻击、谩骂和嘲讽犯肆的都可以打成侮辱罪。

    欧阳逸站起来:“侮辱罪很广泛,我在商场骂一个人,严格来说我涉嫌侮辱罪。当然,因为情节不严重,我不会被起诉。我首先要知道,我为什么要在商场骂一个人?”

    曹云很配合的出辩护席,拿了纸巾蹲在地上。

    欧阳逸指曹云:“因为他厕所边的商场内大便,他这种行为让我非常无比的厌恶,我就骂了。我相信商场很多人即使不明着骂他,也会小声低估。再宽容的人也会在心中对此人产生厌恶感。反过来说……”

    曹云站起来,身体柔软的蹭柱子,抛媚眼:“帅哥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没呛着,继续道:“曹律师在商场这么做,有些人喜欢,有些人讨厌,有些人持中立态度。无所谓喜欢还是讨厌,这时候如果我骂他,一定会产生问题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道:“为什么呢?因为道德约束。曹律师第一个行为明显是违背道德的行为。曹律师的第二个行为在当今社会上虽然还存在有争议,但是属于官方承认的和道德无关的行为。我如果因此骂他,就涉嫌歧视和侮辱他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道:“再回到本案,为什么有那么多网民攻击,侮辱,谩骂犯肆?因为他的行为虽然没有触犯法律,但是触犯了大多数人的内心的道德底线。有潜水证,从业两年的专业潜水教练,面对十米外两个溺水小孩,选择了无视。这种行为是难以理解的,不可原谅的。假设法律制裁了犯肆,我相信不会有很多人会攻击犯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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